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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务合同携款走人,未交接。犯法不?只拿走1756,当月工资1700
未签订劳务合同携款走人,未交接。犯法不?只拿走1756,当月工资1700 您好,我曾担任一家旅游公司得会计,未签订劳务合同,做了一个半月就春节前期直接离职,没有做任何交接手续。走的时候身上还有公款1756.我还有一个月左右得工资没拿,大概有1700得样子。我就直接拿那个钱充当工资了。现在那边得人说,我不去交接就报警,请问报案能立案吗????很急,明天是最后期限!!!!请知道得帮忙回答下
2013-02-22 15:27 123456……(河北-廊坊)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02-22 23:01
两种法律关系,建议你先还上钱,至于你的工资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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