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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名称并且搬迁新址,是否可以要求劳动补偿
公司变更名称并且搬迁新址,是否可以要求劳动补偿 公司因在望牛墩镇购置了土地建设新的厂房,计划今年从虎门镇搬迁过去,给我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而我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束的工作地点是在虎门镇,是否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向公司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充说明的是公司的名称也会进行变更。
2013-02-21 19:40 paddy0……(广东-东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3-02-21 19:44
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与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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