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车合同违约 您好!我于2013年1月17日在广东汕头福特4S店购买汽车一辆,先付车款889000元,合同约定于2013年3月20日提车。但现在他们说没有我定的那款车,但可以把车款退还给我。我个人觉得无法接受,现咨询各位律师,他们这种行为是违约吗?我可以要求其赔偿吗?谢谢!
2013-02-20 14:52 laozei……(广东)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2-20 14:55
当时签订合同时没有没定金部分,如有,则定金部分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车款的利息等。
2 110网律师 2013-02-20 14:58
退款,并赔偿经济损失和违约金
3 110网律师 2013-02-20 14:59
属于违约,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4 110网律师 2013-02-20 19:20
可按约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