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如何赔偿,赔偿后能否在原单位工作 2008年3月18日进入单位工作.于2009年9月10日工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到2010年7月还未赔偿,该如何赔偿?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 赔偿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如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能否赔偿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还可以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嘛.?
(广东省)
用人单位 赔偿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如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能否赔偿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还可以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嘛.?
(广东省)
2010-07-02 16:51 wuophu……(广东)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7月02日 16时52分
东莞律师解答如下:
赔偿项目较多,伤残赔偿金是: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总计11个月。
另有: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等。
具体如何操作可咨询: 13925728984 或QQ 1146059726 郑律师(女)
赔偿项目较多,伤残赔偿金是: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总计11个月。
另有: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等。
具体如何操作可咨询: 13925728984 或QQ 1146059726 郑律师(女)
2 110网律师 2010-07-02 17:01
赔偿项目较多,伤残赔偿金是: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总计11个月。
另有: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等。
另有: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