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我是03年进入本单位的,近两年因为涨工资的事同领导有些不愉快。05年单位办理了医保、社保。2010年6月30日我的合同到期。目前我也还在岗。我已于08、09年连续签定了两次一年期合同。我想咨询的是:如果是单位不与签定以后的合同,有经济补偿吗?如果有,是如何计算的呢?是执行单位工作年限还是仅仅只计算新劳动合同法执行后的工作年限?
2010-07-02 11:58 泡泡456(湖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7-02 12:08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按照你实际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金!
另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03年到05年的社保,且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另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03年到05年的社保,且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110网律师 2010-07-02 16:50
补交社保 有经济补偿金 如需具体咨询 请联系武汉姜华律师13296647992
3 110网律师 2010-07-03 08:41
如果是单位不签订合同了,肯定有补偿。但这种情况,只能计算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的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