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违约我该怎么办? 我是2007年买的商品房,当时是期房,且开发商要求我们一次付清房款,于是交完全部房款后与我们签订了《内部购房认定书》,当时我明确要求开发商在认购书上注明交房日期,后来我多次找到开发商要求签订正式合同,可开发商以种种理由迟迟不与我们签订,直到与我签订的交房日期过了18个月后,我再次找到开发商才与我签订了正式的合同,正式合同上却没有了以前的交房日期,而是改在了近期交房的时间,我问了他们的工作人员,被告知没事儿,到时一起处理。我想问一下不知开发商的这种行为算不算违约?我们又该如何处理索赔?
2010-07-02 03:01 良茗夫人(陕西-汉中)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宏超律师 2010-07-02 10:24
建议带相关材料找律师详细咨询。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07-02 10:32
你与开发商签订内部购房认定书,说明开发商是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违规售房的。而作为正式合同对交房时间约定不明,这使你将来无法依法追究开发商的逾期交房法律责任。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07-02 11:59
最好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明确的交房日期,并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做出规定。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07-02 14:03
违约责任
5 2010-07-02 16:02
最好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明确的交房日期,并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做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