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绝父女关系,书面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律师你好:我今年24岁,父母离婚多年,我被判给父亲,但他一直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并且经常拿语言侮辱我,他不止一次的说我不是他女儿,我以后怎样跟他没有任何关系,我从小没有花过他一分钱,我两岁时跟爷爷奶奶生活至今,我今年已经24岁了,他辱骂成性,我实在是无法忍受,我想跟他断绝父女关系,我前面已经查了一些有关这方面的资料,上面说有血缘的父女关系是无法断绝的,我想咨询一下,就是说如果我们双方达成协议,在双方自愿遵守的情况下,这个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可以的话,这个协议我具体应该怎么写?
2013-02-17 12:48 528105……(新疆-昌吉)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02-17 13:09
协议写不写不重要,你们生活中可以不来往,互不追究,法律不干涉。但是就法律效力来说,这样的协议无效。就如你看到的资料(法律规定),自然血亲关系是不能解除关系的,只有收养的关系符合有关规定的条件才可以解除。
能互相理解宽容的,尽量往好的方向相处,实在不行,尽量避免正面冲突。能改变自己的只能是本人。
能互相理解宽容的,尽量往好的方向相处,实在不行,尽量避免正面冲突。能改变自己的只能是本人。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2-17 14:29
协议无效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2-17 19:39
无效。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2-25 11:44
协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