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门口停车场问题求解 因为我们是员工的关系 单位门口停车场对员工都给与优惠一个月包月50元停车 但近期又拿出新的条文说因为我们的存车费便宜 所以一旦有磕碰不负责 还拿协议让我们签字 我想问下如果我们签字了 那么真的有了磕碰是不是到了法院也打不赢 这样的不平等条约在法律上有没有效
2013-02-16 22:43 care20……(天津)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3年02月16日 22时51分
单位与员工协商仅提供提车场,不负责车辆安全,法律对此并不禁止。双方自愿认可并签字确认的话,发生磕碰起诉单位承担责任不会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