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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停车场丢失摩托车的法律问题
在停车场丢失摩托车的法律问题 现有甲乙丙三人,甲为车主,在某公司工作,乙为甲聘请的雇员,丙为停车场管理员(守车人)。因工作原因乙需要骑甲的摩托车,故乙配有甲的摩托车钥匙,但一段时间后,乙向甲提出辞职,因要交还甲的摩托车钥匙,乙事先去外面配了另一把能驱动摩托车的钥匙,但丙不知此事。后来甲在停车场停车并给丙支付了停车费用,当甲下班后取车时得知自己的摩托车被乙取走了,于是甲向丙提出索赔,丙能否打赢这场官司?
2009-01-08 14:00 往前是黎明(四川-南充)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英俊律师  电话:13980790988  2009年01月11日 09时27分
成都这边是可以,南充那边不知有没有类似的地方规定.
2 孙新律师  2009-01-08 19:36
不能。
3 杨一林律师  2009-01-08 22:09
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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