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用公路开办停车场的问题 背景:小区内车辆增多,导致很多业主晚上归来没有地方停车,进而导致小区外面的马路上停放车辆增多。有人见有利可图,便开办起了存车场。
问题:公路归国家所有,我的理解为个人不具有租用权进而开办停车场获取利益。请问利用公路开办停车场的这种行为属不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属于违法行为,我应该向那个部门投诉?(如果是天津市公安局和交通局承办的,天津市公安局和交通局的这种行为属不属于国家行为?)
问题:公路归国家所有,我的理解为个人不具有租用权进而开办停车场获取利益。请问利用公路开办停车场的这种行为属不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属于违法行为,我应该向那个部门投诉?(如果是天津市公安局和交通局承办的,天津市公安局和交通局的这种行为属不属于国家行为?)
2009-06-27 18:11 tjlzs5……(天津)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6-27 20:48
经过交警部门审批的,可以。
2 孙新律师 2009-06-27 19:57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都受理这样的投诉.
3 孙新律师 2009-06-27 20:33
在公路上设立停车场并收费的行为违法,应当取缔。如果开办停车场是经过公安部门或交管部门的许可,你可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许可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