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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单位员工,因工作原因于在工地内浇捣混凝土时因作业中的
建筑公司单位员工,因工作原因于在工地内浇捣混凝土时因作业中的 建筑公司单位员工,因工作原因于在工地内浇捣混凝土时因作业中的混凝土泵车右后支腿地面在集中重载荷作用下产生变形,混凝土泵车右后支腿突然下陷,造成混凝土泵车失稳,车身严重倾斜,随之泵臂下压,泵臂击中在泵臂下施工的施工人受伤送医抢救无效死亡。这样情况建筑公司和家属协商赔偿110万元。这其中建筑公司 混凝土公司 司机三方需要各付多少责任。能不能由建筑公司先行出资支付赔偿金额。后由建筑公司向混凝土企业进行追责
2019-05-16 14:19 ask201……(福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黄斌律师  电话:15179107967  2019-05-16 14:25
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通过法院处理。
2 郑源良律师  2019-05-16 14:35
你好,此类情况,建议委托律师介入提供专业帮助
3 王丽侠律师  2019-05-16 15:18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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