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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签署一年合同,公司却说是三年,说劳动截止日期是公司填写的。
与公司签署一年合同,公司却说是三年,说劳动截止日期是公司填写的。 因向仲裁提出公司未续签合同索要赔偿,原本是签的一年的合同,公司说合同错了,说寄过去的合同截止日期是空的。公司未曾通知过本人。公司私自签了三年的合同,请问公司这样操作是否违法?我们劳动者如何维护自身的利益。
2019-05-15 18:44 妞牛牛(浙江-金华)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9-05-15 19:37
谁主张,谁举证。
2 徐岳律师  2019-05-15 18:48
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 陈晓云律师  2019-05-15 19:29
有正式合同的,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即可;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工存在违法行为的,随时可离开;如有不发或克扣工资情形,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4 陈铠楷律师  2019-05-15 19:34
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5 冯倩雯律师  2019-05-15 21:25
通常按照合同情况处理。
6 李晓玲律师  2019-05-16 10:44
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的
7 闫燕律师  2019-05-16 11:03
申请劳动仲裁。
8 张浩律师  2019-05-16 15:20
违法的,但是你没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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