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签订了两次劳动合同,第三次公司不再续签,需要如何赔偿
签订了两次劳动合同,第三次公司不再续签,需要如何赔偿 已经在现在的公司签订过两次劳动合同,合同期限都是一年,现在公司通知我不再续签第三次了,但是通知我时已经离合同到期不满一个月了,而且他们也只是打电话通知我,并没有书面通知,请问这种情况,公司需要赔偿我几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另外我和公司商议能否将我的劳动合同延期三个月,以便我在这三个月内更容易的找到工作,公司同意了,告诉我需要提交一个书面申请并签字,公司就不再和我签订新的合同了,请问这样是否合法,而且公司是否应该在这三个月中帮我上保险和公积金?如果我在这三个月内找到工作,和公司提出提前终止延期的三个月,公司是否还应该付我赔偿金。

谢谢律师们的解答。
2013-02-05 16:29 cycqjh(天津-东丽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3-02-05 21:32
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2 孙新律师  2013-02-05 17:12
按照你工作年限,满1年支付你本人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 孙新律师  2013-02-05 17:16
你同意终止合同没有补偿,如单位单方终止合同,属于违法终止,需要支付赔偿金。
4 齐志龙律师  2013-02-05 17:36
1.到期不续签公司应按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2.双方协商认可延期三个月,不签合同,只要双方自愿即合法。该期间应继续按原待遇缴纳保险及公积金。至于你是否可以提前离职及是否你提前离职还支付你补偿看双方如何约定,不特别约定的话,此期间你主动提出离职则不再属于单位不续签合同而属你主动离职,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
5 王德民律师  2013-02-06 11:09
按照工作年限
6   2013-02-06 23:16
您的那个申请书是怎么写的?写明由于单位不再和你续约了吗?如果写的是你自己原因不续约,单位可以以此为由规避责任。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论是不是有合同,只要有事实的劳动关系,单位就应当缴纳保险,所以这段时间单位欠缴保险,肯定是违法的。建议您仲裁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