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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小额网贷平台借了钱,下款之前他们要收取两百多的费用。他们一直催收全款
我在一家小额网贷平台借了钱,下款之前他们要收取两百多的费用。他们一直催收全款 我在一家小额网贷平台借了钱,下款之前他们要收取两百多的费用。他们一直催收全款,我觉得他们的利息太高了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我把本金还了以后就没理会了。现在他们要求按照正常利息来付,我需要理会吗?我会因此而负法律责任?
2019-04-16 09:05 空白(福建-泉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19-04-16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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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9-04-16 09:35
合法利息需要偿还。
3 李丹律师  电话:13075878676  2019-04-16 10:09
谨慎处理
4 吴郑伟律师  电话:17359226787  2019-04-16 10:09
法院支持年利率24%以内的利息要求,对方起诉合法利息你还是要支付的,可跟对方协商,尽量在合理范围内解除合同
5 单义律师  2019-04-16 10:14
建议超过年息24%的部分不予偿还,未超过部分需要积极偿还
6 李大贺律师  2019-04-16 10:52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均注意首先拒绝对方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诈骗、敲诈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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