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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防城港汇金小额贷款公司签了一份贷款合同!之前说下款之前不收取任何费用
我在防城港汇金小额贷款公司签了一份贷款合同!之前说下款之前不收取任何费用 我在防城港汇金小额贷款公司签了一份贷款合同!之前说下款之前不收取任何费用!签了合同之后又叫我往我银行账户里存入最少百分之三十的银行流水验证金!说明我有这个还款能力!如果我不存进去就说我是合同诈骗!要到广西人民法院起诉我!还要赔偿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我是不是遇到骗子了!我现在该什么办呢?求解
2018-12-21 09:58 ask201……(广东-梅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8-12-21 10:01
你好,合同如何约定的?
2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8-12-21 10:06
你好,因有的情况说不够清楚,为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慎重起见建议你直接携资料当面咨询或者加微信咨询,共同研究,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
3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18-12-21 10:15
找律师帮你查查企业
4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8-12-21 12:04
贷款利率超过24%的,不受法律保护,不需要还。
5 李大贺律师  2018-12-21 10:04
以上对方的行为,属于“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遇到以上情况,均注意首先拒绝对方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诈骗、敲诈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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