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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律师关于股东权益的问题
请教律师关于股东权益的问题 3个人按1/3比例投资公司。目前其中一人(非法人)一直联系不上,已经多次召集他过来召开股东会议,但都不露面,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2个股东(其中一人是法人代表)能否行使公司重大决策,比如解散公司,或重大合同?能否剔除另外一个股东的公司职位?
2013-02-04 18:43 royfan(天津)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3-02-04 20:12
要看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诉讼解决。
2 孙新律师  2013-02-04 20:59
属有限责任公司的话,解散公司等决议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签署合同不需要股东决议通过。
3 孙新律师  2013-02-04 21:37
要看公司的具体章程,另外,对外签署合同的权利法定代表人或公司本身是可以决定并签署的。
至于公司的解散,则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4 齐志龙律师  2013-02-05 09:25
具体需要看公司章程
5 孙金刚律师  2013-02-05 11:42
可以决策但不能剔除另一位股东的资格。除非通过法律程序。
6 孙新律师  2013-02-05 17:14
按照公司章程 执行
7 孙新律师  2013-02-06 15:45
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比例。你们可以表决重大事项。因为你们加起来的比例就是三分之二。公司重大时效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以上包含本数。可以解散公司,订立重大合同,增资增加自己持有股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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