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合同期内调换岗位,但没有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算违法吗? 本人在一公司服务到2013年5月就满10年了,2012年5月签订的用工合同是客户服务部经理,薪资是18000元。2012年6月给调换到生产部做产品经理,但是这个生产部没有正式成立,只是个称呼,公司没有任何证据证据该部门的存在也没有重新签订用工合同,薪资保持不变。请问公司的这种行为违法吗?若产品经理的工作公司认为做的不好,给本人降薪,个人该如何处理?
2013-02-03 21:20 一个孩子的妈(北京)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电话:4006777998 2013年02月03日 21时24分
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 李同红律师 2013-02-03 21:25
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