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就是当事人职业病和工伤鉴定,按照劳动能力鉴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就是当事人职业病和工伤鉴定,按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鉴定标准十级里有两条,认定工伤认定决定书作两次鉴定部门两次不给定残,当事人先交意外保险了,交完上班,七个月后出现工伤,找当地保险公司要意外保险赔偿,他们不理赔,说走工伤保险不能走意外保险,又找保险公司又要出院收据,收据是单位拿走了住院治疗费单位拿钱看病,保险单子上写意外伤害多少钱,意外住院医疗保险金额多少,意外医疗保险金额多少,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如果没有关系,走法院,法院是不是找司法鉴定重新做鉴定按照人身损害给与赔偿,找保险公司根本不管了。
2019-04-06 06:51 受伤者受害者(天津-滨海新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9-04-06 07:50
是找司法鉴定重新做鉴定按照人身损害给与赔偿
2 刘贺喜律师 2019-04-06 07:52
通过诉讼鉴定。
3 赵江涛律师 2019-04-07 10:10
你好!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分析,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
相关法律问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就是当事人受工伤病情,一个是职业病,一个是工伤鉴定
4个回复鉴定部门没有按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鉴定标准
4个回复在单位出现事故伤害,按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鉴定标准十级伤残有两个病是伤残
2个回复工伤认定书认定工伤,鉴定部门就不给定残,按照劳动能力鉴――职工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够伤残
4个回复《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十级
0个回复《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十级14款一项的具体条款
3个回复有关《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
1个回复请律律师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添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鉴定表
7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