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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女性,现在浙江杭州萧山区南阳至优科技有限公司上班,从2011年到2019年本人再职
本人女性,现在浙江杭州萧山区南阳至优科技有限公司上班,从2011年到2019年本人再职 本人女性,现在浙江杭州萧山区南阳至优科技有限公司上班,从2011年到2019年本人再职,本人69年出生,现在5O岁了,前几年不给买保险,到现在强行的买,为什么前几年不买,还有解除我的劳动合同,请问有劳动法律解释吗
2019-04-04 21:11 ask201……(浙江-杭州)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9-04-04 23:21
劳动仲裁维权,要求补交保险
2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19-04-05 12:10
可以劳动仲裁的
3 陈晓云律师  2019-04-04 21:32
有正式合同的,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即可;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工存在违法行为的,随时可离开;如有不发或克扣工资情形,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4 徐岳律师  2019-04-04 21:34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5 许宝石律师  2019-04-05 07:38
先去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吧
6 冯倩雯律师  2019-04-06 14:39
通常按照合同情况处理。
7 张浩律师  2019-04-07 12:50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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