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拆迁职工补偿办法是否合理 我父亲生前为某集体所有制企业下属分公司的员工,分公司与该企业签订以租代卖合同至2002年已经执行完毕,后分公司继续经营,员工与该企业无关,以下岗论,继续在分公司工作。我父亲2006年过世。2008年该企业接到拆迁通知,开始统计计算所有员工的工龄,工龄界定至2007年8月31日,其中规定未到法定退休年龄于2007年8月31日之后死亡的下岗人员同其他人员同等待遇,之前死亡无任何补偿。请问律师,此事如此合理吗?
2013-02-01 10:48 137525……(天津-塘沽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3-02-01 18:28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
2 孙新律师 2013-02-02 14:06
如果你父亲在单位没有股权的话,单位没有义务给你父亲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