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另工厂解除劳动合同,工厂未支付经济补偿金。现已起诉法院 2017年另工厂解除劳动合同,工厂未支付经济补偿金。现已起诉法院,要求工厂支付经济补偿金及一个月代通知金。问能否在二审前增加50%额外经济补偿金?还是前面诉讼完后,再单独提交50%额外经济补偿金!
2019-03-18 21:35 Xman12……(浙江-绍兴)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03-18 21:54
这 是可以直接诉讼来解决问题的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9-03-19 08:25
建议你委托律师处理。
3 陈晓云律师 2019-03-19 09:54
有正式合同的,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即可;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工存在违法行为的,随时可离开;如有不发或克扣工资情形,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