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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大哥大姐您们好。我是一名厨师。我在一家私营酒店工作
尊敬的律师大哥大姐您们好。我是一名厨师。我在一家私营酒店工作 尊敬的律师大哥大姐您们好。我是一名厨师。我在一家私营酒店工作。去年11月底开始上班的。2018年过年期间我们从大年三十放假到初七下午5点上班。一共放了7天半时间。然而今年3月份发工资的时候被扣了4天工资。我们每个月有两天带薪休假。老板说要扣4天工资。当月28天只能按出勤24天算工资。请问这样合理吗?还有就是我已经在2019年3月5号口头申请了辞职。我还咨询了老板我没有休息的天数能否算一天出勤。但是老板说不能算。请问这样做按照法律规定老板有没有侵犯我们的合法权益呢?急急急!如果有我需要给劳动局提供什么证据呢?
2019-03-17 09:42 ask201……(湖北-武汉)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03-17 09:58
这是可以直接诉讼来解决问题的
2 陈晓云律师  2019-03-17 10:38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3 冯倩雯律师  2019-03-17 15:47
这个问题最好通过起诉的途径解决。
4 姚雷律师  2019-03-18 11:39
您好,可以先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请问你们签订了劳动合同吗?工作多长时间了呢?可以为您定制一份协议,建议双方协商解决,诉讼成本可能有点高。能够让您更好、更高效地保障您的权利。看到您的问题时间较晚,没有及时回复您的咨询,敬请谅解。具体情况您可以来电详谈、尽可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5 闫燕律师  2019-03-18 13:36
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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