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约求助 您好,我是一个刚高中毕业的暑假工学生。
与用人单位签订了用人合约,刚看了劳动法,觉得以下三点,合约都不符劳动法
用人单位要我交了600元的押金,没给收据,不符合第九条劳动法。
用人合约只签了一份,没有一式两份
用人合约中没有说要交社保。
上班的工作就是要我们去大街上找那些要找工作的人,然后说可介绍工作,但劳动者交纳费用。
但他们有营业执照,您帮忙分析他们是不是合法的,合约是有效的吗?我交的钱能要回来吧。
与用人单位签订了用人合约,刚看了劳动法,觉得以下三点,合约都不符劳动法
用人单位要我交了600元的押金,没给收据,不符合第九条劳动法。
用人合约只签了一份,没有一式两份
用人合约中没有说要交社保。
上班的工作就是要我们去大街上找那些要找工作的人,然后说可介绍工作,但劳动者交纳费用。
但他们有营业执照,您帮忙分析他们是不是合法的,合约是有效的吗?我交的钱能要回来吧。
2010-06-25 20:43 朱双全(广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6月25日 21时04分
建议到劳动部门投诉
2 110网律师 2010-06-25 20:47
用人单位收押金是不合法的。合同应当给劳动者一份。合同中没有写缴纳社保并不能免除单位缴纳社保的义务。
3 110网律师 2010-06-25 20:50
不合法,可以退还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