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求助 您好,情况是这样的,我从2009年5月22日在辽宁省的一家私人酒店工作,一直没有给我办理劳动合同与保险。酒店拖欠了我2010年的1月,2月,3月的工资没给,(我的工资每个月5000元rmb),而且这个期间我还了解到了这家经营中的酒店因为消防未通过的原因至今没有营业许可证。因为拖欠工资,我与今年3月28号不辞而别了。我现在手里有我的任职证明,工资证明和1月,2月的考勤,都是盖着酒店公章的,请问,因为我是不辞而别的没有办理辞职手续我可以起诉这家酒店得到我工资和赔偿吗?如果可以起诉,请问我大概起诉的赔偿金额是多少?万分感谢!
2010-06-08 20:26 sunny_……(辽宁-葫芦岛)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6-08 20:35
你可以起诉,鉴于单位违约在先,你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双倍工资。
2 110网律师 2010-06-08 20:35
未给员工办社会保险,不及时支付工资,员工可以辞职并要求赔偿。
3 孙新律师 2010-06-08 20:43
你所提的问题回答 都是肯定的,都可以。
4 110网律师 2010-06-08 22:26
可以得到赔偿,建议委托当地律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