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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纠纷
租赁纠纷 我于2012年7月15号租了一个大房间,房租1050元,押金1050元。当时租房时问过房东房子卖不卖,房东说不卖!可是租到三个月多的时候房东带人来看房子,说房子要卖,我们当时很生气,告诉他要卖房的话我们就搬走,不要等到过年的时候卖,因为我当时已经怀孕四个月了,等到过年的时候我就怀孕七个月了,他说不会的,让我们放心好了,可是现在他给我们打电话说房子卖了,合同都签好了,让我们找房子搬出去,我现在七个多月,挺着个大肚子,我们和他评理,他还打电话报警吓唬我们,还说我们不搬就把锁换掉,请问有没有说理的地方,房东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我应该要他赔偿我什么损失!
2013-01-26 19:20 胡建华hjh(河北-廊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01-26 19:25
在租期内你有优先购买权,房东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你,你可以要求房东对你进行赔偿,可以诉讼解决
2 李水全律师  2013-01-26 20:09
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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