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租赁纠纷 本人有一间店铺出租,合同本应到2013年5月份结束,由于租户合伙人之间产生矛盾(他们已在法院打官司),目前该店暂时关闭,并且已有两个月的房租未交。本人多次催要均无果,根据合同,我提出终止合约,与我签合同的那个合伙人(但不是法人该公司法人代表)也在租赁终止书上签字同意。现在我想将店内他们剩下的物品清空,但租户不愿配合,请问我是否可以在通知他们后(不管他们到不到场)直接清掉,我担心到时候他们说店内物品缺少,让我赔偿,如果要找人见证,应该找哪个部门的人见证才有效(商铺所在物业不愿进行证明)?还有一个情况是,由于他们公司是以我店铺地址注册申请的(但当时我并不知情),且公司目前还未注销,那么前面所述那个非法人合伙人所签的租赁终止书是否有效,我强制清走店内物品是否会造成违法而被他们告?或者说在不通过诉讼的情况下我怎样才能合法的将我的店铺重新租出去。希望各位律师能帮我详细分析,谢谢!
2013-01-14 23:11 mywate……(上海-徐汇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3-01-15 08:10
答:1、邀请基层组织在场,制作财产清单,讲物品存放在安全地方,保管费由承租人承担;2、有效;3、会的;4、基于对方违约,可以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收回房屋。
2 张向锋律师 2013-01-15 11:28
如果他们在你商铺内注册的餐饮公司,如果他们不能及时迁走,会影响你的出租,而强制迁走通过诉讼应该是最快的了。
3 2013-01-15 13:34
可以向公证部门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