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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期间可否要求回原单位上班
取保候审期间可否要求回原单位上班 你好。 我是因虚开公司小发票上百W现己取保候审半年,公司在这期间只帮我们交了社会保险,没有任何生活费,请问这样合法吗, 如果有生活费应该是多少, 还有就是我可以要求回原单位上班吗?公司领导找我谈话让我自己辞职,我没有答应,原因是和我一样虚开发票的另两个人己经回公司上班了, 他们还比我严重, 是增值税发票,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我可以告公司吗??务必请您百忙中抽出点时间解答下。 谢谢。 急。。。
2013-01-25 21:52 cnpcju……(江苏)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笑云律师  电话:15951988780  2013年01月26日 04时30分
公司做法合法,这是公司的用工自主权,可以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行使解除权,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 江珍来律师  2013-01-25 21:59
你好,这个没有什么的,只要你公司还要你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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