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还可以上班吗?单位可以停我的工资吗? 您好!我是12月25日因经济案涉嫌贪污被检察院叫去,因20日在医院动了手术24日刚出院,于26日因身体原因被取保候审,今天单位停发了我的工资,这样可以吗?
2011-01-13 20:52 jyh5403(浙江-宁波)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1-13 21:04
不可以,单位这样做是违法的。
2 倪振杨律师 2011-01-13 21:32
被取保候审和被监视居住人员的工资处理问题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取保候审或被监视居住的,在取保候审和被监视居住期间停发工资(含各类津补贴、奖金,下同),改按以下办法计发生活费:
原为国家公务员的,按照本人原基本工资额(即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项之和,下同)的75%计发生活费。
机关技术工人按照本人原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机关普通工人按照原岗位工资数额,分别作为生活费发给。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本人原工资构成中的固定部分作为生活费发给。
若按此办法发放的生活费低于本地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按本地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发放。上述人员经审查核实后,如构不成刑事犯罪或不受行政处罚,且不给予任何党纪、政纪处分的,补发其被减发和扣发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如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不再补发。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取保候审或被监视居住的,在取保候审和被监视居住期间停发工资(含各类津补贴、奖金,下同),改按以下办法计发生活费:
原为国家公务员的,按照本人原基本工资额(即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项之和,下同)的75%计发生活费。
机关技术工人按照本人原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机关普通工人按照原岗位工资数额,分别作为生活费发给。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本人原工资构成中的固定部分作为生活费发给。
若按此办法发放的生活费低于本地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按本地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发放。上述人员经审查核实后,如构不成刑事犯罪或不受行政处罚,且不给予任何党纪、政纪处分的,补发其被减发和扣发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如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不再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