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租赁到期了,开发商要求搬迁,不给任何赔偿,合理吗? 租赁国有事业单位商铺多年,近两年多次通知开发商要开发,要求搬迁,合同是一年一签的,今年的1月合同到期了,但今年的取暖期就没有供暖,没怎么营业,房子曾经装修过,单位的负责人给写过一个协议,可以延续使用一年,但签协议的不是法人代表,协议没有单位公章,另外,前两年的合同条款是拆迁造成的费用由开发商负责,今年的合同是不负责任何赔偿,现在要求搬迁,开发商决绝任何赔偿,还要起诉我们,想咨询下,可否提出赔偿,提出何种赔偿,签的那份协议能否成立,请给予解答,谢谢了!
2013-01-23 15:11 lucky3……(黑龙江-绥化)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01-23 15:25
您好!合同就赔偿问题是如何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