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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自动离开,要求多付一个月的工资 合理吗
员工自动离开,要求多付一个月的工资 合理吗 你好,我们公司一直在关内,想扩大经营所以搬到了关外,可不巧的事公司两名主要负责人,结婚怀孕又带孩子,差不多两年时间,公司离的又远又不能去工作,所以又将公司搬到关内来,可有些员工不愿意来,要自动离职,交接工作后就不来了,也不写离职报告就要求我们多发一个月工资合理吗,我们有签劳动合同,还有她们提出不干后,其中一个是财务,她主动停掉了她们几个人的社保,又说是我们公司给停掉的,我们怎么办呢,是她们的工资全部都发给他们了,一分都没有扣,可他们要求我们多发一个月合理吗?我们要他们到关内来继续工作,她们不愿意,就不来可非要多领一个月工资,我们要怎么做呢?
2013-01-22 17:15 山东人在深圳(广东-深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1-22 17:26
保留证据,如果员工自动提出辞职或旷工,则不用补偿金,反之如果证据没保留好,就需要支付补偿金。
2 张勇律师  2013-01-22 17:46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或单方面调你的工作岗位或降低你的工资等违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同时你可以要求公司结清全部工资
若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3 110网律师  2013-01-22 21:42
他们要求多付工资没有法律依据,公司可以拒绝,或可委托律师与他们谈,委托律师处理。
4 吴君瑜律师  2013-01-23 09:34
用人单位非跨市搬迁的,员工主动离职,用人单位不需要因为搬迁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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