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房产纠纷 我与前夫于2008年以他弟弟的名义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2010年2月他提出离婚并不承认那套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今我们已办理离婚手续。请问:在我只有谈话录音(我前夫的、他弟媳的有关承认我们那套房子是我们共同买的)和银行转账证明(我前夫汇入开发商用于购买房子的)这些资料,我若提起诉讼,我能胜诉吗?法院会判房子为我们的共同财产吗?
2010-06-23 20:23 lxh661……(福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6-23 20:28
您好,可以提起诉讼,完全有机会争取。
如不清楚或有其它问题,非常欢迎您来电详细咨询,厦门 吴金荣律师 15960204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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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孙新律师 2010-06-23 20:32
法院只能通过你掌握的证据判决该房屋的购房款属于你们夫妻共同所有,平均分割,而不是该房屋的房产
3 110网律师 2010-06-23 20:32
这个可以试试。
4 周泽高律师 2010-06-23 20:35
可以分割那笔钱。
5 110网律师 2010-06-23 22:26
可以分割该房屋。
6 110网律师 2010-06-25 13:00
你好!可以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