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我于09年3月购买的产房,当时合同注明2009年12月30日交房、并注明过期交房给付违约金,可直至2010年6月1日才交房,我去开发商我处索要违约金,工作人员说老总在国外(老总是美籍华人)并说此事还没研究,请问我该怎么办,合同规定的条款有无诉讼时效。谢谢
2010-06-23 13:46 hy.908(辽宁)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6月23日 13时54分
诉讼时效为2年,自你的权利受到侵害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算。你起诉出卖人(发展商)即可,没必要理会老总。
2 110网律师 2010-06-23 17:23
起诉吧,开发商不会主动给你的。
如需律师帮助 可以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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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毛健民律师 2010-06-23 22:52
建议诉讼解决。
4 王闯律师 2010-06-24 19:58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