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问题,恳请律师大哥解答 我租房时签的半年合同,但半年之后,每季度均在付款续租,房东也在我续租的时候进行了书面签署的证据。本月31号到期后,不想再续租,我在1月10号左右告知了房东,但房东要求我于本月20号前必须搬走,然后我要求其退还押金与10天的租房费(因为30号-20号之间有10天,我已付款),但房东表示,押金可以退,但租房费不能退。请问,这样的行为违法吗?我能否要回10天的差价?
2013-01-18 14:38 lawren……(四川-成都)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何青超律师 电话:15908728290 2013年01月18日 14时48分
你好,房东提前要求你搬走的,应当退还10天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