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我公司员工每年的奖福基金都是下一年年底发放,我于19年1月3号离职
我公司员工每年的奖福基金都是下一年年底发放,我于19年1月3号离职 我公司员工每年的奖福基金都是下一年年底发放,我于19年1月3号离职,按理说我18年的奖福基金应19年年底给我。可公司19年1月1日出了个新制度,说19年开始年底的奖福基金只发放给发放奖金时在册的合同工。请问该公司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可否认定为该公司侵占了我的劳动利益?
2019-01-08 21:16 ask201……(山东-青岛)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向锋律师  2019-01-08 21:33
需要了解案件细节,建议电话或者当面咨询。
2 李晓玲律师  2019-01-09 11:08
需要了解案件细节
3 冯倩雯律师  2019-01-09 11:20
你好,这类问题依法处理即可。
4 闫燕律师  2019-01-09 11:40
建议电话或者当面咨询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