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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期间,对方在另一方不知的情况下借钱开店
在离婚期间,对方在另一方不知的情况下借钱开店 律师你好,请问在第一次起诉离婚后,对方不肯离婚,对方又在另一方不知的情况下借钱开店,现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对方要求一起偿还债务,请问这样的情况下,如何处理?请各位律师帮忙解答下,请给留言,谢谢!
2013-01-17 09:56 hzjg20……(浙江-杭州)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3-01-17 10:03
一对一回复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01-17 14:25
还是委托律师应诉吧。
3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3-01-18 06:16
需要结合开店的实际情况,分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
4 孙新律师  2013-01-17 09:56
如果债务与你无关,你可以不承担。
5 110网律师  2013-01-17 10:00
虽然是婚内,但对方是个人行为,他所享有的投资或者收益都是在他个人那里。
那么跟你就没有什么关系了
6 110网律师  2013-01-17 10:08
属于一方债务。
7 110网律师  2013-01-17 10:38
如果开店之后收益等不用于家庭开支,那么债务不用你承担。
8 朱新娟律师  2013-01-17 10:48
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为个人债务
9 110网律师  2013-01-17 10:56
是个人债务,与你无关
10 孙旭权律师  2013-01-17 11:02
如果债务没有用于共同生活,你可以不承担。
11 110网律师  2013-01-17 13:32
该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对方个人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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