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货单位没办理第三类抑制毒品购买证做为出货方的销售人员发货了会受怎样的处罚 本人是化工企业硫酸产品的销售人员,在销售硫酸的同时负责办理抑制毒品的证明,此次在购买方没有及时办理购买证的情况下发出了货品,被公安局查出。(原因是购买方是本单位长期合作重要的大客户,就在临近的县城,平时关系也比较密切,每月都会购买1000多吨的硫酸用于生产,此次是在购买方不能及时办理购买证但不发货购买单位会面临马上停产的风险 在购买方多次催促下才发的货)后查明购货方确实是用于正常生产。 请问我会受怎样的处罚?我的单位会受怎样的处罚?对于购买单位会受怎样的处罚?这是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谢谢!
2013-01-14 17:22 yunyun……(湖北-武汉)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01-14 18:10
情节严重的涉嫌犯罪了
2 110网律师 2013-01-14 20:05
情节严重的 涉嫌犯罪
3 110网律师 2013-01-15 10:48
不管什么原因,在销售国家需许可才能销售的物品,必须办理,若能证明,购方正常生产,涉嫌非法经营罪;
4 110网律师 2013-01-15 13:24
不属于刑事案件,应该属于行政处罚类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