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问题 我老公(33岁)在单位工作期间受伤,左脚脚面骨折,侧面距骨脱落,刚进行完手术,医生说一年半以后还要二次手术,取出刚钉.我很担心今后在劳动能力上受影响,不知可否在这方面提出赔偿?如果可以,有没有相关标准?两次手术期间是否可提出停工留薪两年的要求?
2013-01-14 15:03 xqx123……(黑龙江-鹤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3-01-14 15:04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提出工伤认定的,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证明,不属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应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
工伤认定之后还须作劳动能力鉴定。
具体赔偿额取决于鉴定等级、年龄、本人工资等因素。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提出工伤认定的,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证明,不属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应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
工伤认定之后还须作劳动能力鉴定。
具体赔偿额取决于鉴定等级、年龄、本人工资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