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问题 本人是2010年10月受的工伤,用工性质是劳务派遣到某公司,后工伤认定书也下来,伤残等级7级。2011年6月进行的手术,之前是保守治疗,术后医药费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都报下来,现在社保通知我,说要收回我5月后已报销的费用,原因是我在2011年5月已与派遣的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问题是我一直未签过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而且我一直在原单位上班。社保提供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上,是由他人代签,本人未签过。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我6月当时手术费用将近6万,我本是工伤受害人员,难道要我自己交手术费用吗?录求大家的帮助
2013-01-09 17:51 ly暖暖(浙江-丽水)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01-09 18:05
那你只能通过仲裁,要求公司承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