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劳务纠纷我应该得到哪些补偿? 我父亲于1994年11月到重庆江合煤矿上班,从事井下做业,至今14年.合同一直都是一年一签.现在2007年12月签订的合同到期.厂方提出正常终止合同.并且没有任何的补偿.我父亲现在已经54岁了,已超过了井下工作的退休年龄,由于长年的井下做业致使了我父亲患有胃病,乙型肝炎,腰肌痨损等慢性病.长期都在吃药.工作的14年间厂方也只交纳了解最近两年的养老保险.我想知道像我父亲这样的情况我亲可以得到哪些补偿.
2008-12-16 22:21 c40216……(重庆)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8-12-17 01:44
应当给付12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2 舒瑜律师 2008-12-29 12:51
已肝和长期井下作业应该无必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