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修路我承包的大院应该给补偿吗 我是2008年承包的村里的大院50年,我一次付清承包款,今年市政府要修路,占用,;当初签的合同是,如果遇到政府征用,村委把没到期的年限款退回,请问律师我应该咋办。这样我的损失太大了。
2013-01-13 10:22 龙口好人多(山东-烟台)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柴海艳律师 2013-01-13 10:24
你和出租方协商分割补偿款的数额。
2 于柱律师 2013-01-13 11:20
有合同就按照合同办理,
3 孙新律师 2013-01-13 12:16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