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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 占地时我应该得到什么补偿
土地承包 占地时我应该得到什么补偿 我们这签的是20年土地承包合同,现在未到期 要占地,我们在土地上盖得有房屋,但是最后是地主签的名,最后问他怎么办,他还不承认是他签的名,我们问拆迁办,拆迁办说就是写的地主的名字,现在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该找谁办?现在都互相推脱,没有真正能办事的人
2012-11-10 10:57 729330……(山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2-11-10 18:54
你好,你没有叙述清楚,建议电话咨询。
2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2-11-11 10:23
尽快申请复议或诉讼,否则地主领走拆迁款就非常被动了。

详情可来电来访。
3 孙新律师  2012-11-10 20:07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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