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属于不当得利? 去年我给一个客户介绍买了一套开发商那里的房子,开盘价是·360万直接诶打给开发商了 ,打给里面一个女的9据说是开发商老板的小三)120万差价(她说自己是房东)),买家直接给了我20万现金服务费后(因为银货两清所以没有巨剑合同,只有买家一份承诺书,承诺如果贷款带不出来也要赔偿二十万),开发商给买家网签好了。请问这个二十万是否属于不当得利?假如买家起诉是否要返还?
2018-12-11 21:52 fuyao0……(上海)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陈铠楷律师 电话:15196613110 2018年12月11日 21时54分
居间介绍,依约定获取佣金,不算。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8-12-11 21:54
这是可以诉讼来要求返还的
3 张向锋律师 2018-12-11 21:57
建议及时起诉对方要求返还二十万
4 潘建强律师 2018-12-12 08:58
可以起诉要求还额
5 颜培卿律师 2018-12-12 11:19
可起诉要去对方返还,应返还
6 陈晓云律师 2018-12-12 15:55
属于不当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