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公证转让 我想买一套房子,十一月份满5年,因为涉及到2W多的税的原因,买卖双方都想在十一月份过户,房屋价值45W如果我们先给房主20W让房主把房子抵押给我,然后再去做个公证,说明他这个房子十一月份过户给我们,这样是否可靠可行?如果可能的话会出现什么纠纷?
2010-06-19 17:43 zxq114……(山东-威海)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6-19 18:58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你的想法最终只能认定是房主借款20万元,同时用该房屋进行抵押(且要办理抵押登记),届时,只有在房主不“还款”时,才能实现抵押权,追回20万元,一种风险,届时房屋升值,房主还你20万元即可了,主动权还是在房主,最好还要约定更大的价值保证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