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公证完 要再去公证处解除公证吗?? 事情是这样的 一年前由于做生意缺少启动资金 所以把房子做了房产抵押 一年百分之20 时间到期了 由于没及时还钱 所以双方又重新手写了张借条 后面附加<原借款延期三个月> 最近把钱还了 借条也给了 公证书 房产证 也给了 是不是还要去下公证处 公证一下解除???现在虽然房产证给我了 我害怕还有什么弊端 望大律师 赐教一下!
2010-06-17 21:41 qimeng……(江苏-徐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6-17 21:50
有没有作抵押登记,如果做了登记的,应该将抵押登记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