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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案件
工伤赔偿案件 我爸爸让村里的一个人带到武汉市洪山区花山镇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土桥村特88号合力搅拌站去补车胎,不料于11月20日晚十点修车时,因车胎质量差,无缘无故爆炸的冲力使我爸爸头部受伤,属于重伤,在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治疗,直到两个礼拜之后病情才稳定。后来住院第十六天就被村里的那个人劝说出院(因为我爸爸当时还是病人,没有很好的判断力)。现在还是头晕,且记忆力、说话交流能力减退了很多,经司法鉴定为九级伤残,像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应该赔偿多少呢?
2013-01-11 19:06 感觉红红(湖北-武汉)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1月11日 19时16分
不属于工伤,应该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你们损失,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
2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3-01-11 19:15
建议可以首先考虑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不能认定为工伤,则可以雇佣关系为由向法院起诉雇主索赔。
3 朱君秀律师  2013-01-11 19:08
答: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得到的赔偿:相当于9个月基本工资的伤残补助金、医药费、相当于9个月基本工资的再就业补偿金(解除合同时)。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1-11 19:12
你好,不属于工伤,如果属于雇佣关系,应当由雇主承担。可以申请伤情鉴定。
5 武昌陈哲律师  2013-01-11 19:13
可以起诉对方雇主赔偿
6 徐志远律师  2013-01-11 19:28
聘请律师,告聘用你爸爸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
7 110网律师  2013-01-11 19:55
建议带上鉴定书,找律师当面详细计算,应在一年内起诉,否则超过诉讼时效。
8 110网律师  2013-01-11 20:04
这不属于工伤 没有劳动关系 只能按照雇佣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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