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案件 我爸爸让村里的一个人带到武汉市洪山区花山镇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土桥村特88号合力搅拌站去补车胎,不料于11月20日晚十点修车时,因车胎质量差,无缘无故爆炸的冲力使我爸爸头部受伤,属于重伤,在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治疗,直到两个礼拜之后病情才稳定。后来住院第十六天就被村里的那个人劝说出院(因为我爸爸当时还是病人,没有很好的判断力)。现在还是头晕,且记忆力、说话交流能力减退了很多,经司法鉴定为九级伤残,像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应该赔偿多少呢?
2013-01-11 19:04 感觉红红(湖北-武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谢庆标律师 2013-01-11 19:08
可以起诉村里的人,还有车主,要求赔偿损失。
2 110网律师 2013-01-11 20:04
这不是工伤 肯定没有劳动关系 只能按照雇佣关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