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怀孕女友没有感情欲分手,遭要求赔偿50万,如何借助法律调解? 一对曾经的恋人。女方怀孕,1个月后生产,男方与女方已经没有感情,想要分手,遭女方拒绝。女方要求赔偿50万。两人没有法律关系。男方没有这个经济能力,请问女方的这个要求能否算敲诈?男方想要承担抚养权包括抚养费,但不愿继续和这个女方生活,不愿结婚。请问男方该怎么办?法律如何调解?
2013-01-11 16:52 baobao……(江西-吉安)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3年01月11日 16时56分
女方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你可以不用理他!
2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3-01-10 12:34
女方尚不构成敲诈,如果女方生下孩子,则男方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直至成年满十八周岁,如果女方做人流手术,则男方需要支付相应的医疗费及营养费。
3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3-01-10 12:57
您好!
这个还构不成敲诈,如果女方生下孩子,男方要支付抚养费;
女方做人流手术的话,男方需要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等。
这个还构不成敲诈,如果女方生下孩子,男方要支付抚养费;
女方做人流手术的话,男方需要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等。
4 孙新律师 2013-01-10 12:34
男方没有义务赔偿,如果孩子生下来,男方要承担抚养费。
5 110网律师 2013-01-10 12:40
孩子的抚养费男方要承担。
6 陈晓云律师 2013-01-10 12:59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7 110网律师 2013-01-10 21:56
先协商 后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