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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登记分手礼金该不该返还?女友怀孕如何赔偿?
未登记分手礼金该不该返还?女友怀孕如何赔偿? 我和女友已经会过亲家,给过3万元彩礼,可是因为种种原因最后告吹,我年龄不够没有登记。。她家不同意把3万元彩礼还给我,说是已经买首饰花掉了,还有我的女友这时已做完人流手术,她家里要求我赔偿或补偿,从法律上讲,我该如何赔偿或补偿她?她应该把钱还给我吗?
2011-12-12 22:33 yunnan……(辽宁-抚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1年12月12日 23时12分
1、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
2、男方有权退彩礼。
3、女方做人流手术的,她有权要求你赔偿手术费用及营养费。
4、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第十条规定。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 张俊杰律师  2011-12-13 13:12
你好,没有登记结婚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3 110网律师  2011-12-13 18:43
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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