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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没提前三天辞职,不过经理已经同意,工资还有吗?
试用期没提前三天辞职,不过经理已经同意,工资还有吗? 我工作了10几天,试用期说是7天,有签试用合同。经理不满意我的工作说如果不适合你可以走,于是我当晚跟经理辞职了他同意了,不过稳他工资问题,他说试用期7天的工资可能没有了,而且你又没业绩,说要问总公司才知道。网上咨询了一下,说试用期要提前三天辞职的,我这样还能拿到工资吗?
2013-01-07 12:58 h0330(广东-中山)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1月07日 14时19分
你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可以解除你的劳动合同,但应当按照你的出勤天数,支付你的劳动报酬,如不支付,则属于无故克扣工资行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因此,你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
2 110网律师律师  2013-01-07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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