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班前他说的是试用期底薪3000,我上了3个星期辞职,他说因为是我个人原因辞职的 我上班前他说的是试用期底薪3000,我上了3个星期辞职,他说因为是我个人原因辞职的,所以工资只能按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核算,是这样吗?
2018-11-12 16:24 ask201……(四川-成都)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8-11-12 16:31
您好,不合法。劳动局投诉
2 周三明律师 2018-11-12 16:25
不合理。
3 陈铠楷律师 2018-11-12 16:27
按原约定工资计算。
4 孙新律师 2018-11-12 16:28
并不是。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5 110网律师 2018-11-12 16:30
按约定工资计算。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6 李小利律师 2018-11-12 16:42
你好,单位不合法,应当按约定工资支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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